美国大选日引发了对民主投票制度的反思。投票作为民主的一种实现方式,其实未必能真正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。这与肯尼斯·阿罗在1972年提出的不可能定理相呼应,任何投票制度都无法同时满足一些合理条件,如非独裁性、一致性等。这意味着在集体决策中,总会面临无法避免的矛盾。在这种情况下,民主可能变得有局限性。比特币系统则通过工作量证明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,强调算力的贡献以形成共识,避免了传统投票制度的局限。比特币的这种机制被称为算力民主制,它通过最长链原则来建立共识。这种方法强调贡献工作量的节点对于系统的认可和延长,从而实现全球共识。同时,比特币系统的设计也体现出权力和自由的平衡,持币用户虽无直接修改规则的权力,但其买卖行为仍然具有影响力,形成了另一种形式的投票。
最终结果应当惠及大多数人
今天是美国大选日,昨晚内参《11.4 教链内参:美国大选,新钱对老钱,鹿死谁手?》汇总了一些两方面的信息。受「特朗普交易」退潮影响,隔夜 BTC 一度回踩至 30 日均线 66.9k 附近。
美国大选是一种投票式民主。但是,投票真的能实现民主吗?很遗憾,并不能。即便是排除选票造假、非法投票等操作性问题,在数学上,可以证明,投票并不能实现民主。这正是 1972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肯尼斯·阿罗(Kenneth J. Arrow)的研究成果。
什么是民主?民主是一个群体,通过某种制度方式,做出集体选择或集体决策,这个决策应该符合群体中大部分人的利益需求。
民主是有界限的。美国的民主,是为了符合美国人的利益。它是否可能损害其他非美国人的利益呢?当然可能。
民主的目的是为了做集体决策,或者做出具体的集体选择。投票就是实现这个目的的一种途径和方法。
民主的目标是利益,而不是道德或其他因素,最终结果需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。
即使不考虑一个群体的集体决策是否真的符合多数人的利益,仅仅是在集体选择这一步,阿罗已经证明,没有一种投票制度设计能够真正得到一个结果。
1972年,阿罗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上的报告《一般经济均衡:目的,分析技术,集体选择》中,他引用了18世纪法国学者孔多塞提出的投票悖论作为生动的例子。
这个例子是这样的:
有张三、李四、王五三个人,中午相约一起去吃午饭。他们的选项有三家:黄焖鸡米饭,达美乐披萨,肯德基汉堡。
张三的偏好是:黄焖鸡 > 披萨 > 汉堡
李四的偏好是:披萨 > 汉堡 > 黄焖鸡
王五的偏好是:汉堡 > 黄焖鸡 > 披萨
请设计一个投票制度,可以让他们三人组成的群体,通过民主投票的方法,选出一个最好的选项出来。
初中数学及格的人都能发现,这样的民主投票制度是不存在的!
若投票结果是黄焖鸡:只有张三一个人满意。而李四和王五两个人都觉得,选黄焖鸡不如选汉堡!
若投票结果是披萨:只有李四一个人满意。而张三和王五两个人都觉得,选披萨不如选黄焖鸡!
若投票结果是汉堡:只有王五一个人满意。而张三和李四两个人都觉得,选汉堡不如选披萨!
可见,即使是在这样一个如此简单的系统中,民主都是无法实现的。无论怎么选,都是绝大多数人不满意。
这还只是三个人选吃啥。如果是三亿人选总统呢?难道就能有什么制度保证投票选举一定可以达成真正的民主决策——即选出的总统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吗?
更复杂的设计,只会掩盖这个根本性的问题,而绝对不能解决问题。因为这是数学和逻辑的问题,不是通过制度设计可以解决的。
阿罗推广并形式化了这一问题,并进行了严格的数学证明,称为阿罗不可能定理(Arrow's impossibility theorem)。
在民主决策和投票系统中,人们常常希望根据所有成员的个人偏好来做出集体决策。但阿罗不可能定理表明,任何尝试汇总个人偏好以形成社会偏好的规则,都无法同时满足以下五个看似合理的条件:
1. 非独 裁性(Non-dictatorship):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完全决定社会的偏好。也就是说,社会偏好不应该仅仅等于某个个人的偏好,集体决策应反映多个成员的意见。
2. 一致性(Pareto Efficiency):如果所有人都偏好 A 超过 B,那么社会的偏好也应反映出 A 优于 B。这是集体决策的一种基本合理性要求。
3. 独立于无关选项(Independence of Irrelevant Alternatives, IIA):社会对 A 和 B 的偏好关系只应该取决于人们对 A 和 B 的偏好,而不应受其他选项的影响。这意味着加入一个无关选项 C 不应改变 A 和 B 的排序。
4. 集体理性(Transitivity):如果社会偏好 A 优于 B,且 B 优于 C,那么社会偏好应满足 A 优于 C。即集体偏好必须是一致的,不出现循环偏好。
5. 普遍领域(Unrestricted Domain):所有可能的个人偏好组合都应该被允许,即无论人们的偏好是怎样的,规则都应能适用。
阿罗证明了,在有三个或更多的候选项时,任何偏好汇总机制都不可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。换句话说,要么需要放弃其中某一个条件,要么需要接受一个不完美的决策系统(例如,接受一个「独 裁者」来做决策,或者允许系统不满足一致性等条件)。
阿罗不可能定理表明,在追求公平、合理和一致的集体决策时,存在无法避免的矛盾。这一定理对政治学、经济学、社会选择理论和投票制度设计等领域具有深远的影响。它揭示了民主决策的内在局限性,即我们可能无法找到一种完全公平的决策机制来汇总个人偏好。
阿罗不可能定理揭示了集体决策中的基本悖论,即在满足合理条件的情况下,无法设计出一种完美的社会选择规则。它告诉我们,任何集体决策机制都需要在公平性、一致性和合理性之间做出权衡取舍。
在中本聪 2008 年公布的比特币白皮书中,谈到了多数决策的问题。就是在第 4 小节「工作量证明」里。这段话是这么写的:
「工作量证明还解决了在多数决策中确定代表制的问题。如果基于一个 IP 地址 一票制确定多数,那么该制度就有可能被任何有能力分配很多 IP 的人所颠覆。工作量证明本质上是一个 CPU 一票。多数决策由最长链来代表,它有着最大的投入其中的工作量证明。如果多数 CPU 算力被诚实节点所控制,诚实链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增长并超过任何竞争链。要修改一个过去的区块,攻击者将不得不重做该区块以及所有后续区块的工作量证明,然后追上并超越诚实节点的工作量。我们稍后会展示,随着后继区块被添加,一个较慢的攻击者追上的概率会以指数级衰减。」
中本聪在这里讲的「一个 CPU 一票」,其实是指一份算力一票。至于这一份算力究竟是多少算力呢,其实就是节点算力占整个网络的算力的比例。
分布式系统的一致性问题,其实也是一个集体选择的问题。只不过做出集体选择的,是计算机自动化地执行其所有者的意志罢了。
传统的解决方案都是逻辑投票,比如像什么 BFT(拜占庭容错算法)之类的。FLP 不可能定理已经把这条路给堵死了。
中本聪彻底抛弃了这些已经走入死胡同的老路。比特币白皮书一个字儿都没提那些传统的分布式算法,也没有引述任何相关的参考文献,仿佛它们不存在一般。
在上面的白皮书第 4 小节里,中本聪指出,按「人头」(IP 地址)投票的办法,必然会遇到投假票的问题。就像这次美国大选,没有投票资格的留学生也轻易投了票。甚至很多人自曝过去曾经用猫啊狗啊的名字都能投票。
这在分布式系统中有个术语叫做「女巫攻击」(Sybil attack),即伪造身份攻击。女巫,就是分身的比喻。
美国大选系统能抗女巫攻击吗?看起来是有漏洞的。
有人可能会说,假冒投票收益极小,而可能触及犯罪的损失极大,不会有人去干这种事的。但是,如果是参与竞争的一方,有组织地去搞假票攻击,那就是获益极大的事了。
有人又说,全美搞一套身份证系统,选票记名,是不是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?但是,身份证和记名投票又会带来其他妨害民主的问题。况且,身份证的统一颁发和认证,意味着又要引入一个中心化的权力部门。
对比特币系统而言,要彻底地去中心化,也就不可能采用这样中心化的解决方案。
中本聪换了一个思路,他让大家用「工作量证明」来投票。
简单来说,就是谁干的活多,谁的话语权(投票权)就大。注意,不是谁的币多(钱多),谁的话语权大。
和马 克思恩 格斯说的让工人阶级掌权异曲同工。让最普遍的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群体掌握最大的权力。
为什么?因为持币用户随时可以割肉跑路。而矿工的矿机一旦部署,关机就成废铁。这也是为什么国家的基本盘是工农劳动群众,而不是资本家的原因。
当然,现实社会中干活的多少因为分工等差异不易测量和比较,但是对于比特币系统就简单多了,都是一样的哈希计算,很容易测量和比较。
按工作量证明投票这种生产力民主制,或者叫算力民主制,得到的结果是中本聪讲的「最长链」。
「在 2008 年 11 月 8 日的邮件中,中本聪写道:『CPU 算力的工作量证明投票必须具有最终的发言权。』让每个人都相信最长链 ( 累积算力最大的链 ) 是有效链,这 是建立全球共识的唯一方法。」——《比特币史话》第十一章第 51 话「算力民主制」
可见,比特币系统是「一党制」——只有一条最长链,而不是美国那样的「两党制」——在两条对等的链之间进行选择。否则就要出现「脑裂」。最长链是系统的谢林点(Schelling Point,默认共识,由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·谢林提出)。
任何一个向系统贡献算力的节点都可以获得提议新区块、延长最长链的权利。对最长链的延长,其实也是对最长链的认可和确认。
其他所有贡献算力的节点,则可以通过验证和接纳这个新区块,来实现对被延长了的最长链的认可。
只要超过半数的算力都认可了被延长的最长链,这就是新的全局共识了。
在《比特币史话》第十一章第 51 话「算力民主制」的最后,教链如此总结:
「矿工通过算力投票实现坚持最长链原则一百年不动摇,但是矿工并不能篡改任何共识规则。共识规则由比特币核心开源代码定义,其修改权力掌握在开发团队手中,但是开发团队并不能为所欲为,随意破坏共识规则,因为矿工和用户拥有推举出新的开发团队分叉代码 ( 复制一份开源代码另行维护 ) 的权利。而最终的决定性力量其实还是广大持币用户,他们决定卖出哪个币、买入哪个币,就是在用脚投票。水可载舟,亦可覆舟。但是同时,持币用户是「乌合之众」,他们只有来去随意的消极自由,而没有强迫开发团队修改规则的积极自由或权力。
「让有自由的没权力,有权力的没自由。来去随意,但谁都不能为所欲为。这,就是比特币的算力民主制。」